关于举办国标《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宣贯暨供配电系统设计、建设与改造新技术培训班
来源:土木学会 发布日期:2010-1-6浏览:467次
关于举办国标《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宣贯暨供配电系统设计、建设与改造新技术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52-2009,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3.0.2、3.0.3、3.0.9、4.0.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同时废止。
为帮助各单位有关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规范》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供配电系统设计、建设关键技术及有关强制性条文规定与要求。交流并解答供配电系统设计实践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与解决办法,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与技术水平。我单位决定举办《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宣贯暨供配电系统设计、建设与改造新技术培训班”。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或选派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有关领导和相关技术人员;各建筑设计(包括建筑、市政、电力、石油石化、通信、铁路等工程)、施工、监理、质监、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有关人员; 各地电力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各供配电系统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电力企业的有关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一)、我国供配电系统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二)、《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制订背景,基本思路、主要特点与适用范围;
(三)、《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主要技术内容解析:总则;术语;负荷及供电;电源及供电系统;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无功补偿;低压配电及附录;
(四)、《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中有关强制性规定与要求;
(五)、《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执行中疑点与难点解答;
(六)、供配电系统的接线方式及特点
(七)、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的选择及接线方式;
(八)、电能质量要求及改善电能质量的措施;
(九)、无功补偿设计要求及抑制谐波的措施;
(十)、电压偏差的要求及改善措施。
三、举办方式
届时将邀请参与规范修订工作并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有关领导和专家授课,并辅以疑难解答与经验交流。培训结束后将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及地点
2010年01月25日 ——01月28日 (25日全天报到) 福州市
五、有关费用与报名方式
1.培训费980元/人,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请参加的代表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回执表传真或寄至:
报名电话:(010)82345291 82345293
传 真:(010)82345291 82345293
联 系 人:张 赫 孙丽娜 13601064781
秘书处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举办前八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国标《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宣贯暨供配电系统设计、建设与改造新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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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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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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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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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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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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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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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讨论内容征求意见调查 | ||||||||
您对学习讨论内容有何意见与建议 |
您所希望增加的学习讨论内容与专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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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不够,可自行复制;如时间紧迫,可电话、传真报名。
电话(传真):(010)82345291 82345293 孙丽娜 13601064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