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文件
建策(2007)13号
关于举办建筑节能与能效测评标识
技术研讨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提高能效和节约能源是我国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十一五”期末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这是“十一五”规划目标中最重要的约束性指标之一。建筑节能评估与能效标识是推动建筑节能的有效保证,建立健全节能与绿色建筑能耗评估体系,推行建筑节能性能测评与标识等制度势在必行。为了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加强节能管理,有效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建筑节能检测技术水平,促进建筑节能检测工作健康发展,学习欧美等发达国家完善的技术标准和标识体系,全面推动我国建设行业节能和确保“十一五”规划节能目标的实现,我中心定于2007年5月18日—21日在深圳市举办“建筑节能与能效测评标识技术研讨会”。会议届时将邀请建设部相关领导、专家学者进行研讨与交流,望相关单位根据需要积极派人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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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建筑节能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政策;
2、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技术导则》解读;
3、建筑能耗现状与节能特征及实现途径;
4、国内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5、交流建筑节能的检测标准、评价尺度,建筑节能现场与实验室检测技术及实际建筑能耗的经验;
6、即有建筑节能改造与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设计评估;
7、国外能效标识评估的方法和认定以及评估工具参数的设定;
8、建筑节能检测、评估产品及技术展示。
二、参会对象
全国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节能办、墙改办、质监站、施工图审查机构、节能检测机构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建筑节能检测技术持有单位及设备生产企业;房地产开发和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技术负责人、科研院所及大专院校等。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5月18日-21日(18日全天报到)
地点:深圳(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会费用
会务费每人2200元(含餐费)。会议期间,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各参会代表在开会前两周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会务组,以便会务组作相关会务安排。
五、论文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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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 编:100835
会务组联系人:王利
电 话:010-51600582 传 真:010-51600584
E-mail:jzjn2007@126.com
附件:建筑节能与能效测评标识技术研讨会回执表
二oo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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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建筑节能与能效测评标识技术研讨会回执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姓名: 性别: 职务: 电话/传真: 手机: 性别: 职务: 电话/传真: 手机: 性别: 职务: 电话/传真: 手机: 性别: 职务: 电话/传真: 手机: 性别: 职务: 电话/传真: 手机: 性别: 职务: 电话/传真: 手机: 是否需单间: 是否参加形象展示: 是否需要代订返程车、机票: 订票要求: 是否参加会议发言: 是否提交会议论文: 题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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