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陈汉民等同志作为福建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筑电气分会第七届领导候选人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2-01-0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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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2008年8月15日文悉。同意召开第七届建筑电气分会会员代表大会并选举新一届委员会领导机构,根据《福建省土木建筑学会章程》、《福建省土木建筑学会分会(学术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规定》,同意第七届福建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筑电气分会领导候选人为:
会长:陈汉民
副会长:陈元桂、洪友白、林卫东、潘明、陈扬楠
秘书长:洪友白(兼)
副秘书长:林卫东(兼)
请按学会章程组织选举并将选举结果报总会。
福建省土木建筑学会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